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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定点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二次公告

时间:2018-05-18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招标编号:JLDXZBDL2018-0521  

1.招标条件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定点供应商入围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定点供应商入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要求供应商采购的实验用试剂及耗材种类:化学试剂、生物试剂、实验耗材等。  

2.3供货地点:吉林省境内,由招标人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及配送:交货期按招标人要求,供货商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招标人可要求退换货。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2.6 入围家数:3家。  

2.7 服务要求: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具备化学试剂、生物试剂及实验耗材等经营范围,所生产或代理的产品具有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近三年(2015年-2017年)具有类似业绩。  

3.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点:投标报名期间内。  

3.5 投标人所用设备除必需的实验化学药品外,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环保标准和节能要求。  

3.6投标人在长春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并配备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提供人员、备品、备件支持。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持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产品生产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一套,还须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成本费为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下午13:30时,地点: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2楼2008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鼎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轻工业设计研究院2楼2001室(长春市飞跃路2688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1772959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