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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事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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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邀请书

时间:2019-06-24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一、招标采购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评估审计  

二、服务内容:对长春中医药大学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报告;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出具报告。  

三、采购项目名称:会计师事务所  

四、详细内容及要求:  

1.项目概况:  

1.1委托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内部控制评价及风险评估审计  

1.2项目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1.3本项目不许转包。  

1.4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5万元,超出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2.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2 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并营业满五年,注册会计师人数应在10人(含)以上;  

2.3 近三年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万元,承接过高校财务审计或内部控制手册编制业务的优先;  

2.4 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并在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 投标文件必列项目  

3.1资格文件:  

3.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1.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3.1.3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1.4 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情况,附注册会计师资格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1.5投标人近三年承接的审计业务或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1.6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或声明书;  

3.1.7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它资料及报表。  

3.1.8企业简介。  

3.2项目实施方案:  

3.2.1项目说明与特点;  

3.2.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3.2.3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工作目标、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及保证措施;  

3.2.4本项目工作进度计划;  

3.2.5技术服务及优惠条件。  

3.3项目报价:  

由投标人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5号)的计费方式标准并结合自身条件和市场行情报出项目金额。  

五、评标办法  

1. 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以及投标文件是否具有实质响应性。  

2. 投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被拒绝: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资格条件及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文件无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或未按要求签字、盖公章的;  

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投标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未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六、投标须知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委托书原件。  

(三)投标文件的内容构成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函(附表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表2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表3);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表4);  

6、投标人近三年审计业务情况一览表(附表5);  

7、投标人财务状况表(附表6);  

8、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审计人员情况(附表7);  

9、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的承诺或声明书;  

10、投标项目的价格;  

11、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12、服务承诺书;  

1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材料;  

14、投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电话、E-mail联系方式。  

(四)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招标邀请书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书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投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招投标活动中若出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之情形将予废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封装:投标人须按照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制作标书,投标文件包括正本1份,副本2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须密封,封口加盖印鉴,外包装上要注明:招标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投标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标时才能启封”的字样,未按本要求投递的投标文件,招标方有权拒绝。  

(七)本次招标由长春中医药大学评标小组负责评标,评标依据为招标书和投标书,评标的原则为合理低价中标。招标人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结果向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要按照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委托方签订合同。  

(八)本次投标只接受中文纸质文档的投标文件,报价单递交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博硕路1035号办公楼401-1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7月1日9:00 时至10:30时。  

(二)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博硕路1035号办公楼401-1室。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7月1日(具体时间以当天招标顺序表为准)。  

(二)地点:明德楼(办公楼)120室。  

(三)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出席会议。  

九、招标人信息  

(一)招标人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二)招标人地址:长春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三)技术联系人:审计处宋洪超  

联系电话:0431-86172030  

附件:共8项,其中:表格7张  

长春中医药大学  

2019年6月24日   

 

附表1: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根据你方招标的(招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的审计服务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时限完成全部工作。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我 (投标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章)  

日期:年月日  

 

 

附表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授权书

致:(招标人名称)  

本授权书宣告:(投标人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姓名)为本公司在投标文件上签字的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以本公司的名义签署投标文件、与贵方协商、签订合同以及处理一切与此有关事宜。  

委托代理人情况:  

姓名:性别:  

电话:  

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公章)  

年月日  

 

 

附表4: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法定单位名称  

资质证书等级  

注册地址  

资质证书号码  

主管部门  

发证机关  

成立日期  

发证时间  

营业执照号码  

注册资本  

万元  

开户银行  

职工总数  

人  

银行帐号  

注册会计师  

人  

联系人  

高级会计师  

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职称  

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附后。  

 

 

附表5:

投标人近三年审计业务情况一览表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审计类型  

项目完成时间  

注:近三年承接的审计业务或类似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附表6:

投标人财务状况表

 

年份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总 资 产  

(万元)  

流 动 资 产  

(万元)  

总 负 债  

(万元)  

流 动 负 债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注:附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附表7:

投标人为本项目服务的审计人员一览表

 

姓名  

执业资格  

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年)  

备注  

注: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附后。  

 

 

附件8:

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四)本单位近三年无不良执业纪录的承诺或声明书(包括最近三年本单位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等);  

(五)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