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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7-17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处以长春中医药大学名义委托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在格物楼(创实大厦)5楼A513会议室公开招标“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定点供应商招募项目”。 

招标范围: 

一标段:提供标准物质、试剂盒、生化试剂及耗材、细胞株、菌株等相关试剂与耗材、玻璃仪器、普通化学试剂、仪器配套耗材等物品的供应,入围10家供应商(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标段:提供临床实训耗材(食品类除外),入围3家供应商(联系方式见附件2)。 

凡是属于以上范围内的试剂及耗材,各教学、科研单位应当在入围的供应商内采购;如果属于此范围内的试剂及耗材无法在入围供应商处获得,则列为非定点采购,须填写《教学科研实验用(非定点)试剂及耗材采购审批单》,由教务处或科技处审批,再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 

不属于以上招标范围的实验用品,例如中药材、动物、尸体等不视为非定点采购,无需办理非定点采购审批,须按《长春中医药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校内分散采购。 

第二标段为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试剂,由于此类试剂市场竞争力小,报名供应商未超过三家,故此标段招标失败。如需采购此类试剂,可自行联系有资质的供应商,按采购流程采购。 

“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定点供应商招募项目”中标公示期为7月15日至17日,新一轮的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定点采购工作将于7月18日全面开启,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尽快将上一轮定点采购的账目结算清,经与计划财务处沟通,发票日期截至9月20日。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采购的规范性,更便捷、更优质的满足教学及科研实验的需求,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以月报表的形式对定点采购工作实行双向考核。 

附件1:一标段十家供应商联系方式 

附件2:三标段三家供应商联系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7月17日 

  • 附件【附件1.docx】已下载
  • 附件【附件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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