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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中医药大学一般债券还本资金归集账户采购公告

时间:2024-01-04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一、项目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1.3亿元,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该项目的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一般债券还本资金归集账户

2.2采购内容:学校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拟申请一般债券1.3亿元,按照吉林省政府一般债券还本资金归集及账户共管协议要求,学校需要自行确定一家资金托管银行,将申请债券返还本金自2030年起分批归集至托管银行。银行对托管账户内资金用于归还对应一般债券提前归集本金的资金实施监管,托管资金只能用于偿还对应一般债券到期一次性本金。银行在确保托管资金安全无风险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存款等方式提高托管资金收益,降低学校债券资金付息成本,参与银行以中国人民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基础给予上浮的百分比率作为协议存款上浮利率的参评报价;以协议存款存放额的百分比率作为学校合作建设费率的参评报价;产生的利息只能用于偿还对应一般债券到期一次性本金,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所有债券本金偿还完毕止;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金融许可证;

3.2参与银行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驻吉林省级(或长春市)总行或分行;

3.3参与银行在长春市范围内有10个以上营业机构(不含离行式自助银行);

3.4参与银行获得2022年度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综合评价A级金融机构;

3.5参与银行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具体服务机构授权书,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定期存款存放网点一致;

3.6有近半年(2023年07月-2023年12月底)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3.7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10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1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1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响应;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或将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17014345@qq.com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金融许可证;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2021年至今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协议书;

(4)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且驻吉林省级(或长春市)总行或分行的证明材料;

(6)在长春市范围内有10个以上营业机构(不含离行式自助银行)的证明材料;

(7)获得2022年度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综合评价A级金融机构的证明材料;

(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指定具体服务机构授权书,指定服务机构应与最终定期存款存放网点一致;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12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人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联系人:曲婧,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联系人:鞠德芳,联系电话:0431-80549177。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4日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