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
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诚采购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选择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零星维修施工单位选择
2.2采购内容:校区内方砖、道路、既有单体建筑及公共设施的修缮养护工作;对既有房屋建筑物基础、结构、建筑、装饰、安装(建筑物配套采暖、给排水、电气、消防、空调、通风等工程),室外公共设施、方砖道路等专业修缮工程、改建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5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全部内容,包含技术服务或技术开发范围。
3.2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注:2023及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3有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底)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将技术服务委托给第三方。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项目的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采购内容均无效;
3.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响应。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响应;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0.1具有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响应文件内附成交通知书或与之对应的采购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10.2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拟任本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常驻长春市区,合同期间在岗率为100%,能及时处理采购人应急事项,并提交《承诺书》。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04月24日至2024年04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报名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55542247@qq.com)中,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包号命名。
报名文件资料: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报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半年内响应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注:2023及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有近半年(2023年10月-2024年3月底)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该业绩的成交通知书或与之对应的采购合同。
(7)响应供应商须承诺拟任本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常驻长春市区,合同期间在岗率为100%,能及时处理采购人应急事项,并提交《承诺书》。
注:
1.以上文件须将原件扫描件盖鲜章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刘经理:18943627258。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4月30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招采办公室联系人:曲婧,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诚采购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888号(吾悦国际中心15栋1908室)
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18004312825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吉林省公诚采购建设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