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JLZJ-2024-1019
一、项目
本项目采购预算资金为35万元,现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电梯维修服务项目进行校内询比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请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邮箱(1374391968@qq.com)获取采购文件。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采购电梯维修服务项目
2.2采购内容:学校内6部日立电梯和5部爱登堡电梯,部分电子部件老化,曳引钢丝绳与限速器钢丝绳上大部分都已经生锈,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拟采购电梯维修服务(详见第四章技术参数)。
2.3采购方式:校内询比采购
2.4服务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维修服务
2.6质保期:三年
2.6验收标准:响应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 7588-20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语》、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安全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GB/T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范》、GB/T24479-2009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GB/T31200 《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4804 《 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 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T5001-2017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4-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以上规范严格执行维保及检测,并对院内相关规定及时完成。甲方部分电梯使用年限较高,需乙方提供高质量加细服务;达到采购人验收标准。
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需有符合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参与响应的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维保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即电梯作业证(T1 机械维修或 T2 电气安装维修)。新入职人员在上岗前应接受一定时长的岗前培训,培训应有记录。
3.3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工作;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4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维修单位应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修方案,确保其维修电梯的安全性能;
3.5甲方部分电梯使用年限较高,需乙方提供高质量加细服务。
3.6响应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GB 7588-200《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语》、GB 25194-2010《 杂物电梯制造安全与安装安全规范》、GB/T7024-2008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术语》、GB/T18775-200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维修范》、GB/T24479-2009 《适用于残障人员的电梯附加要求》、GB/T31200 《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乘用图形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24804 《 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规范》、GB 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TSG 08-2017 《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T5001-2017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4-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液压电梯》以上规范严格执行维保及检测,并对院内相关规定及时完成。
3.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执行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规定)
3.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3.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11信誉要求: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响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
3.12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24年07月10日至2024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将报名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374391968@qq.com)中,邮件主题以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报名文件资料: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报名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电梯维保人员应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即电梯作业证
(4)法人授权书
(5)被授权人身份证
(6)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注:
1.以上文件须将原件扫描件盖鲜章后形成PDF格式发送至上述邮箱并致电确认,13596487331。
2.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后,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供应商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购买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签字版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及付款凭证发送至上述邮箱。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9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中医药大学后勤保障处二楼会议室(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若报名或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则该项目在剩余供应商中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供应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招采办公室联系人:曲婧,电话:0431-86172126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921号宝来雅居东南2号门
联系人:傅晓艺
联系电话:13596487331
注:采购文件与采购公告不符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