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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中医药大学生物安全自查报告

    时间:2014-12-12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吉卫明电[2009]112号《关于做好全省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进行了认真自查工作。

        我校充分认识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强化责任,完善措施,认真做好我校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我校成立了生物安全工作组,责任落实到人。

        我校中心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装有摄像系统及报警装置,已连接在保卫处,由保卫处负责日常安全保卫工作。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对可能存在的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0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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