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根据吉林省采购中心的要求,我处崔大明副处长参 加了由吉林省采购中心举办的吉林省省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培训研讨班的学习。
回来后,崔处长及时向全处同志传达了本次学习的主要内容,并将学习讲义发到每个人手中,要求我处全体同志认真学习、领会讲义精神,在今后实际采购工作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采购工作程序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公开透明,将我校的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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