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学科研实验用试剂及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对2017年度供应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学校2018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告详细内容已在采购招标--采购事务公开中发布。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