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近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推动固定资产检查常态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从2018年开始固定资产巡察工作,固定资产巡察工作结合固定资产清查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范围
三年内完成对所有部门的固定资产巡察工作,具体安排:
2018年巡察部门: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吉林省人参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团委、科技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学术期刊社。
2019年巡察部门: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国际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医院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现代教育中心、后勤保障处。
2020年巡察部门: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实践中心、临床学院、康复学院、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图书馆、档案馆。
二、巡察内容:
1.资产管理员设置情况;
2.部门账实相符情况;
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情况;
4.固定资产条码粘贴情况;
5.部门负责人调整后,固定资产交接情况;
6.部门间调整后,固定资产转移情况;
7.大型仪器使用率和共享情况;
8.房屋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
9.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情况;
10.固定资产报废情况;
11.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巡察时间:
自查阶段:每年5月31日前被巡察部门根据巡察内容上报自查报告。
核查阶段:6月到10月国有资产管理处到各部门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整改阶段:11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总结阶段:12月完成当年的资产巡察工作报告。
四、具体要求:
请被巡察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人员进行对接,本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的原则,使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捋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彻底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联络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董洁琪同志具体负责资产巡察工作。
办公电话:86172122
手机:1360441144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