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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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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固定资产专项巡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03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近一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推动固定资产检查常态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从2018年开始固定资产巡察工作,固定资产巡察工作结合固定资产清查同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范围

    三年内完成对所有部门的固定资产巡察工作,具体安排:   

    2018年巡察部门:中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吉林省人参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会、团委、科技处、研究生院、招生与就业处、学术期刊社。   

    2019年巡察部门:基础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国际学院、体育教学部、组织部、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医院管理处、保卫处、基建处、高等教育研究中心、现代教育中心、后勤保障处。   

    2020年巡察部门: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实践中心、临床学院、康复学院、宣传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离退休工作处、关工委、图书馆、档案馆。   

    二、巡察内容:

    1.资产管理员设置情况;   

    2.部门账实相符情况;   

    3.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情况;   

    4.固定资产条码粘贴情况;   

    5.部门负责人调整后,固定资产交接情况;   

    6.部门间调整后,固定资产转移情况;   

    7.大型仪器使用率和共享情况;   

    8.房屋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   

    9.固定资产维修维护情况;   

    10.固定资产报废情况;   

    11.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巡察时间:

    自查阶段:每年5月31日前被巡察部门根据巡察内容上报自查报告。

    核查阶段:6月到10月国有资产管理处到各部门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整改阶段:11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总结阶段:12月完成当年的资产巡察工作报告。

    四、具体要求:

    请被巡察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人员进行对接,本着以查促建、以查促改、边查边改的原则,使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捋顺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彻底解决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联络方式:

    国有资产管理处董洁琪同志具体负责资产巡察工作。

    办公电话:86172122   

    手机:13604411441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2日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