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的完成学校2019年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严格执行《长春中医药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之规定,做好预算申报工作,规范学校采购工作的程序,加强计划采购,减少分散采购,杜绝盲目采购,现就2019年采购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处下发的表格填报采购项目的预算与需求明细。
2、预算采购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涉及学校部门预算的,必须和上报计划财务处的预算数相一致,待学校预算批准后再进行调整与修改。
3、已列入财政专项的采购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计划财务处下达的财政预算批复和指标文件执行,各部门无须填报预算申报表,应直接进入采购申报程序。
4、凡是用科研项目资金采购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类的项目,必须按项目预算书的要求进行采购预算申报,并应以课题组的名义在所属学院进行申报,最后由所属学院汇总统一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5、年初没有申报采购预算计划的采购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处理。
6、对于突发性和临时性的采购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按照《长春中医药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办。
7、采购项目一经确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统一进行分类,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杜绝化整为零的分散采购,规避采购风险。
8、要求各预算申报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周密做好明年的采购预算工作,认真详读报表须知,理解报表内容,力争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全力做好采购预算,保障下一年度部门采购工作与采购资金支付工作顺利完成。
9、采购计划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纸质版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计划编制人签字后报给国有资产管理处招标与采购办公室。
10、电子版报送邮箱:185718636@qq.com;联系电话:86172126联系人:曲婧。
附件:2019年采购预算申报表(请登录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