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学校2020年度采购工作,请各单位、各部门的办公室主任,或指派采购专人按以下要求做好采购计划的编报工作。
1.请按附件表格样式填写2020年度本部门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的采购计划。表格需电子版填写,纸质版需采购计划编制人和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在左上角加盖部门公章。
2.没有上报采购计划的部门,2020年度原则上不安排采购。
3.省财政专项中已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无需填报本次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项目中若需采购设备和服务,则需要填报本次采购计划。(例如人才培养项目,项目资金为200万,其中有采购设备或购买服务资金4万,则该4万资金需填报在本次采购计划中)
4.科研项目资金中的采购项目,必须按照项目预算书的要求进行采购。采购计划以课题组的名义在所属部门进行申报,汇总后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5.采购计划必须有明确的资金来源,涉及到学校部门预算的必须和上报计划财务处的预算数目一致,在学校预算批准后再进行调整。
6.采购计划项目一经确定,国有资产管理处将统一进行分类,并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工作,杜绝化整为零有意回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发生。
7.采购计划表(附件)请于2019年12月8日星期一下午4点前,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交至国有资产管理处133办公室。电子版请传至邮箱185718636@qq.com。联系人:曲婧,联系电话86172126,18686668462。
8.请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办公室主任,采购专人及资产管理员加入国有资产管理处创建的工作群,以便更优质、便捷的开展采购和资产工作。
(1)QQ群:长中大国有资产管理群,群号374260186。
(2)微信群:长中大国有资产工作群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2020年度采购计划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