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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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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

    时间:2023-05-18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我校七星百草园温室大棚,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于2014年10月投入使用,按照学校整体规划拟在七星百草园温室大棚原址上建设“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故形成了规划重叠。

    “长春中医药大学吉林省东北亚中医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22年9月获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吉发改审批〔2022〕25号),2023年5月17日,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2023年第12次会议,决定由国有资产管理处按房屋处置相关流程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待审批后进行拆除处置。特此公示。

                                  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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