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和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全校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对购置入账、维护、报废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4.负责对二级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5.负责学校房屋与土地管理。
6.负责学校公用房屋资源的使用进行监督、调整、分配。
7.负责全校国有资产情况的统计、分析及上报;负责协同有关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与学校资产有关的各类报表。
8.负责学校电梯的日常管理及维修维护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10.负责制定学校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11.负责受理、审批已完成立项程序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按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招投标采购工作
12.负责招投标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立卷及归档工作。
13.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