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岗位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职能 > 岗位职责 正文

资产管理科科长工作职责

时间:2023-06-09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1.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科室工作计划,做好科室工作总结。

4.负责资产的分类登记、建立账卡及日常基础管理。

5.负责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及数据报表的上报。

6.负责办理固定资产报损、报废的审核、报批手续及账务处理。

7.负责校内固定资产的调拨、调配、转让,促使资产发挥最大效能。

8.负责报废物资的处理及可利用废旧物资的收、储管理。

9.负责组织设备及服务类采购项目验收。

10.负责监督和指导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资产管理员的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

12.负责处内网站建设、维护、更新及信息发布工作。

13.完成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