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政策,拟定学校的招标采购办法及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根据上级财政部门文件,学校批准的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的采购计划,按照政府采购及学校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采购工作。
3.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申报和办理政府采购相关手续。
4.会同使用单位编写采购需求文件。
5.负责会同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使用单位组织好招标采购工作。
6.负责有关采购项目的合同文件监督、执行工作。
7.负责组织对已完成的属于财政预算资金采购项目付款、履约保证金返还等工作。
8.办理进口设备采购所需的报关、免税等相关手续。
9.负责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维护学校的权益。
10.负责与采购有关的各种统计、报表、电子及文字建档工作。
11.负责学校房屋、土地证的管理。
12.负责闲置房产和评估、出租、出借等工作。
13.编制学校公用房分配和管理的初步方案,经学校决定后施行。
14.负责房屋权属登记证的办理工作。
15.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