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大型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2.负责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保养维修计划,审核教学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申请,并组织维修。
3.负责对特种设备维修维护及日常的检查登记工作,确保电梯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安全。
4.负责处内日常事务及各种会议的会务准备工作。
5.负责处内考勤,综合治理,安全防火工作。
6.负责处内归档管理工作。
7.负责处内办公经费的报销工作。
8.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6172126办公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