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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假日前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要求

时间:2025-11-20发布人:admin浏览次数:

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落实学校对实验室安全管理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与校园平安稳定,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到岗),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统筹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与教学科研服务保障,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守牢实验室安全底线。

二、假期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要求

各单位须在重大节日、假期(寒假、暑假)完成放假全覆盖安全自查,并系统整改隐患,具体要求如下:

1.全面自查整改:结合本单位管理实验室的具体特点(如化学、生物、机电等不同类别),对照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标准,重点排查危险源(化学试剂、生物样本、特种设备、气瓶等)规范化管理情况,用电、用气、消防及场所环境安全(门窗锁闭、水电关闭、杂物清理等),确保不留死角、消除风险点。

2.人员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参与人员假期安全教育,尤其做好新进入实验室人员(如新生、新入职教职工)的安全培训与准入考核,未经安全准入培训及考核的人员,严禁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工作。

3.高风险实验管控:节假日期间开展风险较大的实验必须经过实验安全论证,以保障实验室安全。

三、假期实验活动备案与值班要求

各部门若在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须严格落实以下值班与人员管理要求:

1.值班人员安排。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全程监督实验过程;涉及实验操作的,须有指导教师在场指导;对于实验任务较多、风险较高的部门,原则上应安排值班领导负责统筹管理。

2.备案流程。各部门需在放假前将加盖公章的《值班表》(需明确值班人员姓名、岗位/职务、联系方式、负责区域及时间段等信息)报送至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公室(格物楼B409)备案。

3.监督抽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在假期组织对各部门值班落实情况的随机抽查,未按要求报送值班表或值班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假期不开放实验室管理要求

对假期不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须严格执行“关闭-清理-封存”措施:

1.关闭所有水、电、气源(气瓶总阀门务必拧紧),仪器设备断电并做好防潮/防尘保护。

2.化学试剂、生物样本等危险物品分类归柜存放,废弃物品按规定暂存;实验材料及药品试剂妥善保管(避免挥发、反应)。

3.清理与实验无关物品,锁闭门窗(钥匙由专人保管,不得外借),在实验室门口张贴“假期停用”标识及紧急联系人信息(姓名、电话)。

4.值班人员每日巡查时重点检查不开放实验室的水电门窗状态,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其他要求

安全无小事,请各单位严格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假期实验室安全。放假前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牵头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全校实验室安全大检查,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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